支持政策: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与新返乡农村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的,发放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底。
申报条件:
1.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2.须与新返乡农村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 补贴应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资质证 明,吸纳就业人员基本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 明细账单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 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联系人(电话):吴南天 0858-826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