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出的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当地人社部门通过政府购买输出成果的方式,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补贴标准均为100元/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时间到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 。
申报流程:到各市(特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
联系人(电话): 吴南天 0858-826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