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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作者: 时间:2025/2/12 阅读:1357次

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申报条件: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2.须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流程: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并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联系人(电话): 邓招梅  0858-8269185

来源:六盘水公共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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