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100元/人。
申报条件: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黔籍农村劳动力 。
申报流程:由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向户籍所在县(区)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到申请人员个人账户。
1. 自行外出到省外就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招用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或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补贴申请表。
2. 由相关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组织到省外就业的,须提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活动,同意后组织实施。 需提供包(租)车合同、费用票据、补贴申请表、花名册等.
3.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各市(特区、区)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核实,并对补贴对象名单进行3—5天的公 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个人的银行账 户。
联系人(电话) : 苏羽 0858-8 237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