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 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 已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
4.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
5.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
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6.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办金融机构网点申请,也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或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还可以通过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申请。
联系人(电话):
市本级 0858-8236807
六枝特区 0858-5322700
盘州市 0858-3635871
水城区 0858-8935659
钟山区 0858-6128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