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可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组织开展职业能等级认定,评价合格的由企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全省技能人才数据库,并按规定落实相应政策。
申报条件:1.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或中央驻黔企业、 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2.技能人员为单位职工的重要组成部 分。3.具有良好的技能人员培训和评价工作基础。4.企业应当为规模以上单位并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待遇相挂钩的长效机 制。5.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6.申报职业(工种)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第三、四、五、六大类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现行《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除外〕,且有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公示的评价规范。
申报流程: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省级或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备案申请,提交备案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评估,向上级申请,符合条件的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范围。
联系人(电话): 支引东 0858-823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