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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作者: 时间:2025/2/12 阅读:1192次

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 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通过一站式服务,增强创业成功率,形成创业带动就业良性机制。

申报条件:

1.经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为进入园区的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融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

3.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接纳创业主体不少于40家;

4.建立完善的创业孵化台账和政策落实台账,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5.创业孵化基地有很好发展前景,具有连续滚动的孵化功能,成功率不低于35%。

申报流程:

1.申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候选单位填写《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初审。市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上报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上报省厅;

3.复审。省厅根据各市(州)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上报的初审结果,成立核查工作组通过实地核查等方 式进行复审;

4.公示、认定。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授予标牌。

联系人(电话): 郭贵  0858-8220126

来源:六盘水公共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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