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且已认定了“就业援助对象”的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4050”人员;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等人员;
7.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除周六、周日)。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四楼人事科(六盘水市钟山区南环西路188号)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
4.户口本原件;
5.简历(模板见附件);
6.过微信小程序查询名下是否存在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参与公司经营担任该市场主体任何职务(提供截图)。
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单位公示栏或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者,可延长至退休)。
报到上岗: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每月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六盘水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包含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实行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险。聘用合同签订后,按六盘水市医保局、六盘水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规定缴纳医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及《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五、联系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孔入玄
联系电话:0858-8104999
六、其他事项
(一)存在参与公司经营、注册营业执照的人员不可报名,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