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增强活力,盘州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评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盘州市户籍或在盘州市长期居住。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收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含盘州市中医医院失信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2025年5月31日前不能到岗的不能报考。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来源:六盘水公共就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