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的按300元/人*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满1年不满5年的按600元/人*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满5年以上(含5年)的按1000元/人*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6个月。对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按300元/人*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领取3个月。
文件依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4号)。
申报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报流程
线上通过登录“贵州社保”官方APP,在“办事”栏的“个人服务”中选择“阶段性失业补助申领”在线申领。或线下提供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领。
政策咨询请联系:冯蕾0858-823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