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文件依据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3〕8号)。
申报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流程
按属地原则,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原已在市本级申请享受过部分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人员在市本级申请。
各地联系电话
六枝:0858-5323816
盘州:0858-3696636
水城:0858-8935656
钟山:0858-6128672
市级:0858-8220126